(一)协商解决:医患双方直接就争议事实和赔偿等问题沟通,达成和解协议。
(二)申请人民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由其居中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也可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其组织双方调解。
(四)诉讼解决:若以上方式都不行,患者收集病历、检验报告、费用清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