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职务侵占案立案四年仍无结果,可向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询问进展,若认为其不作为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还能收集损失证据维权,涉及民事赔偿可另行起诉。
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对职务侵占案有办理并答复进展的义务,当事人向其询问进展、要求说明未办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是合理合法的。当认为公安机关存在拖延等不作为情况时,上级主管部门有监督管理职责,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所以可向这两个部门申诉。另外,当事人收集因案件久拖未决造成损失的证据,是为维护自身权益做准备,若涉及民事赔偿,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若您在职务侵占案或其他法律事务上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