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3万左右,犯罪嫌疑人应积极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尝试立功,比如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主动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尽力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四)在庭审过程中,要真诚悔罪,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