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从轻量刑,可主动退赃退赔,将盗窃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四)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其谅解,可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