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医疗票据,作为医疗费的赔偿证据。因伤误工的,需让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确定误工费。护理人员也应保留相关费用凭证。
(二)财产损失方面,维修车辆要选择正规维修厂,获取维修清单和发票。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要有购物凭证等证据。
(三)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要提供车辆购置发票等证明车辆价值的材料。经营性车辆需提供运营收入记录来确定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保留好乘坐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