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与病历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就诊时的挂号单、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这些材料能从侧面反映真实的诊疗情况。
(二)对病历进行复印和封存,复印病历可以让患者全面了解病历内容,封存病历则能保证病历的原始状态不被篡改。
(三)寻找当时在场的证人,如一同就诊的家属、病友等,他们的证人证言在诉讼中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医院乱写病历属于篡改病历资料的情形,可据此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