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商标侵权,可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其认定是否构成侵权。若侵权成立,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并对侵权人进行处罚。
(二)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侵权并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若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以争取合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