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时效起算点。普通经济纠纷,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
(二)关注最长保护期限。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三)利用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内,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情况会让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