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一方违约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过分高于损失,则可请求适当减少。在此情况下,应收集好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比如财务报表、发票等,以便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证明实际损失情况。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可主张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此时要准备能证明可预见损失的材料,如市场调研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