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情况,对于嫌疑人来说,应尽快主动退还财物,争取被害人谅解。因为主动退赃退赔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二)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坦白和提供相关线索,这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三)对于被害人,在财物被非法占有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保管凭证、财物所有权证明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