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公司是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增资扩股部分权益分配要具体分析。用个人婚前财产增资且能证明来源,增资部分为个人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增资,对应股权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共同财产增资部分对应的股权增值及收益另一方有权主张,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公司属于个人所有。但婚后增资情况不同,若用个人婚前财产增资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这部分增资本质上仍是个人婚前财产的延续,所以还是个人财产。而用夫妻共同财产增资,由于投入的是夫妻共有的资金,那么增资对应的股权收益部分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使用共同财产增资部分对应的股权增值及收益,另一方有权利主张分割。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如给予补偿款项等。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公司经营状况、双方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