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以向司法机关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主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盗窃行为,积极协助警方侦破其他案件,主动退还所盗财物等。
(二)若不存在上述从轻情节,但也没有累犯等从重情节,在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案件情况,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这可能会对量刑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若有能力,可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