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随时准备好相关财产证明、身份信息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分割。
(二)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收集对方相关侵权行为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三)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交反悔理由及相关证据,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