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肇事逃逸拘留时间从被限制人身自由时起算,以拘留所执行回执注明的收拘日期为准,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会折抵拘留期限。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被拘留时,通常是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调查符合拘留条件,作出拘留决定并送交拘留所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拘留时间。若在作出拘留决定前,当事人已因被采取强制措施而限制了人身自由,这段时间可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像事故发生后被先行传唤至公安机关留置询问,留置时间就会用于折抵拘留期限。司法实践中,最终以拘留所出具的执行回执上注明的收拘日期来确定拘留起始时间。如果大家在肇事逃逸拘留时间计算等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