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经济能力且对法律程序不熟悉的被执行人,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能凭借专业知识,对执行依据合法性和执行标的准确性进行审查,若发现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保障自身实体权利。
(二)若被执行人对执行程序不了解,律师可在程序上给予指导,比如代为签收法律文书、参与执行和解协商等,确保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若被执行人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