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时,应先尝试自行协商,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分割协议。
(二)若协议无法达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遇到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要综合双方住房情况,考虑子女抚养或过错情况,将房屋分给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四)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财产可分给一方,该方需给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该方要给予另一方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