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量双方交流内容,留意聊天记录、通话中是否有涉及知晓对方有配偶的表述,以此作为认定自知的证据。
(二)考察社交互动情况,若第三者与出轨方在社交场合刻意隐瞒关系,避免与出轨方配偶接触,可暗示其知晓身份。
(三)结合周边人证言,共同朋友、邻居等若能证明第三者知晓出轨方已婚状况,可辅助判断。
(四)关注短信、邮件等书面材料,若明确显示第三者知悉对方婚姻状况,是有力证据。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