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被行政拘留,家属可在15日内(合并执行不超20日)做好迎接员工释放的准备,提前了解拘留所释放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二)若员工被刑事拘留,家属要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在3日内(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延长至30日)关注公安机关是否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立即释放,此时家属可提前准备相关事宜。若员工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应保持与警方沟通,以便第一时间知晓释放消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