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不要进行追逐竞驶等危险行为。
(二)杜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开车前不要饮酒。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格按照规定的核载人数和速度行驶,不超载超速。
(四)若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