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拥有抚养权一方长期不管孩子,另一方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以平和方式促使其履行抚养责任。
(二)若协商不成,可准备相关证据,如孩子生活现状、学习受影响情况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三)在变更抚养权诉求获支持后,可要求对方返还此前支付的抚养费。
(四)若孩子因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受到损害,可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