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诉中保全前,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被保全人的财产线索。对于房产,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具体坐落位置和产权人信息;对于银行账户,留意被保全人日常使用的开户行,尝试获取账号;对于车辆,关注其日常出行的车牌号。
(二)若自身确实难以收集到财产线索,可考虑委托专业的调查机构协助调查。
(三)在特殊情况下,向法院说明自身无法提供财产线索的合理原因,请求法院依职权调查部分财产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是为了保证保全措施能准确实施,若申请人无法提供明确财产线索,法院基于此驳回保全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