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胁迫签订的欠条可撤销但非当然无效,受胁迫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有证据证明胁迫情形的,撤销后欠条自始无法律约束力,逾期不行使撤销权则欠条有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撤销权。这意味着被胁迫签订的欠条并非从一开始就无效,而是受胁迫方有选择是否撤销的权利。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若能提供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存在胁迫情形,撤销后欠条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反之,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欠款人可能要按欠条履行义务。如果遇到被胁迫签订欠条等类似法律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