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起诉后又撤诉,要关注撤诉裁定送达情况,当裁定送达给自己时,意味着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应及时再次评估维权计划,决定是否在新的时效内再次起诉。
(二)留存好起诉和撤诉的相关证据,如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撤诉裁定书等,以便后续可能的维权过程中证明自己曾积极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起诉后又撤诉,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的情况,符合此条规定中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