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代位追偿是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在赔付金额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的追偿权利,适用于财产保险(如车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且行使要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有赔偿请求权为前提,不超已支付保险赔偿金额。
法律解析:
在财产保险里,若因第三者损害保险标的导致保险事故,保险人自赔偿被保险人保险金起,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车险中对方全责却拒赔,保险公司赔偿车主后可代位追偿。但人身保险由于人身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不适用代位追偿。同时,保险人行使该权利需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有赔偿请求权,且追偿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如果遇到保险理赔中涉及代位追偿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