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形下,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应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因为律师是为聘请方服务,费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
(二)特殊情形下,若双方在合同里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且此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按照约定执行。
(三)虽然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类型案件中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律师费,但医疗纠纷通常不在此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合同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作为律师费承担约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