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追尾全责事故,先和对方去修理厂确认维修项目与费用,拿到维修发票。
(二)有保险的话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提交维修发票等理赔材料申请理赔。
(三)若维修费用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费用并支付给修理厂或对方。
(四)若费用超出保险限额,超出部分自己承担并支付给对方,保留好支付凭证。
(五)和对方签订赔偿协议,明确事故赔偿处理完毕,双方无其他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