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备阶段,要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名称、制定章程,起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二)准备独立的经营场所,并获取经营场所证明。
(三)吸纳两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执业满两年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申请设立时,准备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合伙协议书或者公司章程、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批准后开展业务。
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股东;合伙人、股东应当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执业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