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事案件中,若处于纠纷产生、协商阶段,当事人可尽早委托律师,让律师提前介入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若已进入诉讼程序,在一审、二审、再审等各阶段随时委托律师,保障诉讼过程合法合理。
(二)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委托律师,侦查期间只能是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及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三)确定要委托律师后,与律师事务所达成委托意向,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让律师开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