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确定对方是否为全责,若对方全责则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确定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骨折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三)计算赔偿金额:医疗费依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四)协商与诉讼:双方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人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