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规定交付押金为生效条件,未交付时合同一般未生效,双方可不履行义务。但要是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生效。此时双方应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
(二)若合同未将交付押金作为生效条件,合同有效,交付方不交付押金构成违约。收受方可以要求交付方按约定交付押金。
(三)若交付方不交付押金,收受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比如要求赔偿因未交付押金带来的损失。
(四)双方协商不成时,收受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