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是优先选择,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双方可保持友好态度,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成本低且不伤和气。
(二)若协商无果,可考虑调解。可以向相关机构如上级机关、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提出调解申请,借助第三方的力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三)若既协商不成又不愿调解,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
(四)若没有仲裁条款且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可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