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被强迫写合同的情况,受胁迫方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与强迫方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自己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二)受胁迫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三)合同撤销后,对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对方应返还;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应进行折价补偿。若自身有损失,可要求有过错的强迫方赔偿。
(四)若强迫方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受胁迫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