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私自挪用公款,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财务账目等,以便后续维护权益或协助司法机关调查。
(二)对于被挪用公款的单位或个人,可先通过内部调查了解情况,若涉及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
(三)如果自身是挪用公款的主体,应尽快主动归还挪用款项,并向相关部门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