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信用卡透支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知情方有偿还义务,需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影响。
(二)若透支款未用于家庭生活,不知情方收集消费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款项用途,以证明为对方个人债务。
(三)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双方共同偿还时,不知情方积极举证抗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