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情况:
先尝试与不配合方协商,争取达成一致配合更名。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双方协议约定的房产归属为依据,要求对方履行协议配合更名。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持法院生效文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名。
(二)诉讼离婚情况:
若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房产归属,持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若登记机构要求对方配合但对方拒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完成更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