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需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况,可收集影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若是家庭暴力,保留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起离婚诉讼。
(三)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效且有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可在庭审中充分举证。
(四)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提前整理好相关财产清单、子女生活状况等资料,在诉讼中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