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戚朋友、甚至邻里同事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后,很多人都会关心他是不是要到监狱里坐牢了,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被法院判了刑,就是要到监狱坐牢的。那么究竟拘役会送去监狱吗?事实上,拘役确实要“坐牢”,但不是到监狱里面坐牢。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最长不超过一年。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因此,拘役也是需要坐牢的,但拘役“坐牢”与多数人认为的坐牢,还是有一定不同的。
由于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公安机关在执行罪犯拘役刑期的,通常都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会押送到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
而且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罪犯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