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
什么是商标撤三
商标撤三是指任何人可以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有关情况。国家商标局在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商标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这让很多注册商标投资的大佬们表示很尴尬,注册了又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商标随时可能不是自己的了。
一般情况下,商标局在受理撤三申请后会向商标持有人下达《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既让你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商标有在使用。通常,我们能拿出相应的证据或是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便可保住商标。
被提出撤三,答辩应准备什么资料
所需材料:
1、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营业执照、个体户身份证)
2、《代理委托书》
3、 商标答辩通知书原件、理由书、材料目录、证据目录
4、 答辩商标申请号
5、 证据材料
商标撤三
那么都可以提供什么证据呢?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被提撤三年不使用为什么要做答辩?
(1)商标被提撤三年不使用若放弃答辩,注册商标将直接被商标局撤销。
(2)撤三年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局证明其商标存在使用事实的唯一途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若您被撤三,瑞力网可帮您进行答辩以及资料的准备建议,助您保住自己的商标。
瑞力网撤三答辩服务流程
下单并提交资料(专业顾问分析注册申请)→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由专业顾问与律师帮您整理)→上报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材料)→跟进受理,及时反馈(跟进商标局受理进度,实时进度通知)→下发通知(通知商标局下发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