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实施强奸行为的情况,若符合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条件,应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追诉,待核准后,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
(二)对于不满12周岁实施强奸行为的,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发现强奸行为后,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痕迹、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以便后续立案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虽然法条原文列举的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对于强奸罪在相应司法解释中有类似规定,体现了对特定年龄段犯罪责任认定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