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面对持续存在的侵权行为时,权利人要密切关注侵权行为是否终了。一旦侵权行为结束,应及时在三年内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若距离权利最初受到损害已接近二十年,即便侵权行为仍在持续,也可考虑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必要时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三)对于如持续性环境污染侵权这类常见的持续侵权行为,权利人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以便在侵权行为结束后顺利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