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收集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包括租赁期限、地址等,且需保证合同是真实有效的。
(二)签订书面分居协议时,内容要明确分居的起始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签字要确保是本人签署。
(三)获取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要找正规渠道,确保证明有相关单位盖章及具体出具时间。
(四)保存通信记录时,要保留原始载体,不能随意删减内容。
(五)寻找证人作证时,尽量找多个证人,且证人要能清楚表述所知道的分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提到的证据类型均符合该条规定,收集时应确保其能查证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