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摔伤人员确定误工费,若有固定收入,要准备好能证明实际减少收入的材料,如单位的工资发放记录、扣发工资证明等;无固定收入的,尽量收集过去三年的收入凭证,若无法举证,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同时,要让医疗机构出具误工时间的证明,若致残,误工时间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二)确定营养费,要确保医疗机构的医嘱中有加强营养的表述。索赔时,除了医嘱,还需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法院会结合伤残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判定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