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若想申请减刑,要确保在监外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展现出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把握更大。
(二)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在监外执行期间良好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配合严格审查。
(三)严格遵守暂予监外执行的各项规定,避免因违规被收监执行而失去减刑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