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侵犯肖像权赔偿数额时,先区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分别计算。对于财产损失,优先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
(二)若财产损失中被侵权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难以确定,双方可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要综合考虑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多种因素。若侵权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