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若涉及非法邮寄弹药,要立即停止该行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罚。
(二)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明确禁止非法邮寄弹药行为,建立监督机制,防止此类犯罪发生。若单位已涉罪,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承担责任。
(三)对于司法实践中的量刑,相关人员可聘请专业律师,律师能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邮寄弹药的种类、数量、用途及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有效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