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处理骨折护理费赔偿时长问题时,要先明确护理期限计算的一般原则,即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所以要关注受害人身体恢复情况。
(二)若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需综合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不过最长不能超二十年,需谨慎考量各项因素。
(三)重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可以查看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病历中的护理时间建议;如果双方有争议,及时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以其鉴定意见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