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优先按权利人因被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算,即专利产品因侵权销量减少总数乘每件合理利润。
(二)实际损失难确定时,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算,一般按营业利润,完全以侵权为业按销售利润。
(三)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四)赔偿数额要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
(五)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和专利许可使用费都难确定,法院根据专利权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等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