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仔细梳理结婚两年半领证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双方先自行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尽量达成一致。
(三)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争取让其少分或不分。
(四)若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