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在被告委托律师出庭时,按正常庭审流程进行举证,围绕自身主张向法庭充分展示证据,让法庭清楚了解案件情况。
(二)原告要详细陈述诉求及理由,配合法庭查明事实,提供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当被告律师进行有效答辩和质证时,原告需妥善应对其提出的观点和质疑,保持冷静并合理回应。
(四)若被告律师未提出实质抗辩,原告应确保提供的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此证明自身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此条表明被告有权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同时原告也应按法律规定的庭审流程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