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危险驾驶罪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通常按简易程序审理,能提高司法效率,使案件在较短时间内有结果,一般二十日内就能审结,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三年,审理时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而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审理期限相对长些,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法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并且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时间不包含在上述审理期限内。如果遇到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问题,或对案件审理期限等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